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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良好網絡輿論秩序、依法嚴厲打擊網絡謠言,根據公安部2024年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部署,招遠市公安局積極響應、主動出擊,時刻保持高壓嚴打態(tài)勢,堅持以打開路、以打促治,切實維護網絡空間秩序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,現公布兩起典型案例。
2024年1月,溫某在將朋友轉發(fā)的招遠人民醫(yī)院的微信聊天記錄和視頻未經核實,就大肆向微信好友進行傳播,并加以評論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之規(guī)定,招遠市公安局給予溫某行政處罰。
2024年2月,招遠中學的遲某文在班級“尚書房”QQ群對同學盛某進行辱罵,致使盛某精神受到極大傷害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第(二)項之規(guī)定,招遠市公安局依法給予遲某文行政處罰。
警方提醒: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請廣大網民依法上網、文明上網。不造謠、不傳謠、不信謠,自覺遵守和維護網絡安全法律法規(guī),共同營造和諧清朗網絡環(huán)境。對于編造、散布謠言、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,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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